王XX、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 (2017)黑01民辖终428号
案 由: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7)黑01民辖终42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上诉人王XX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3民初453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王XX上诉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未签订任何协议,故本案案由应为网络侵权纠纷,并非合同违约纠纷,应由侵权行为地法院,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未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上诉人王XX在安装“穿越火线(cf)”游戏软件时,只有点击同意《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页面才能进入游戏。此行为应视为对该协议的默示和认可。且该协议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并约定产生纠纷时由“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王XX的上诉理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裁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应由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葛保滨
审判员 王志彬
审判员 周志杰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杨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