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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还钱仍判刑!拒执罪不是还钱就能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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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案最关键的警示意义在于:曹某虽然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但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这打破了“只要还了钱就没事”的普遍误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保护的是司法权威和国家执行秩序,一旦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事后补救只能减轻处罚,但不能完全豁免刑事责任。

曹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未如实报告财产、擅自处分查封动产,藐视法律终被追究刑责

  【基本案情】

  曹某、成某被判决共同归还顾某借款68.3万元及利息。因曹某、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曹某以某建设公司名义购买价值51万余元的液压挖掘机一台,后将该挖掘机在各工地使用以获取收益。后法院对该挖掘机实地查封,并责令曹某交付给法院拍卖处置。曹某收到材料后拒不交出,并将已查封的挖掘机非法处置、质押给他人,同时将所获质押款10 万元挪作他用。另查明,曹某出资购买的宝马轿车登记在其子名下,平时归曹某使用,而其拒绝向法院报告该财产。曹某到案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执行法院依法审理,以曹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曹某借用案外人名义持有挖掘机和小轿车,隐藏其名下财产且未如实向法院申报。在法院查封挖掘机并责令其交出后,其拒不交出,还擅自质押被查封的财产,所得款项挪作他用,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虽然被执行人到案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但由于其逃避执行情节严重,最终仍被定罪处罚。该案的办理彰显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来源于2026年3月2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度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我把欠的钱全还了怎么还被判刑了?

答:因为拒执罪惩罚的是你“拒不执行”的对抗行为本身,该行为已侵害了司法秩序。还款只是减轻情节,不是免罪金牌。

问题2: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义务后,拒执罪案子会撤案吗?

答:一般不会。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公诉案件已启动。和解履行完毕可作为重要从轻或减轻情节,但通常不会撤案。

问题3:拒执罪立案前把钱还清还会被抓吗?

答:在立案前主动履行完毕且无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不予刑事追诉。但一旦立案,程序即启动。

问题4:判了缓刑是不是就等于没判刑?

答:不等于。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但仍是刑事定罪,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部分职业资格等。

问题5:如果曹某没有和申请人和解,会判更重吗?

答:会。和解并履行完毕是本案判处缓刑的关键因素。若无此情节,很可能判处实刑。

问题6:拒执罪还钱后争取缓刑的机会大吗?

答:机会较大,但需同时满足认罪认罚、无其他从重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条件。缓刑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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